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1+4”现代工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22〕9号)
鼓励企业搭建创新平台,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运行良好的市级技术中心经评价后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
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
【政策内容】
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制造业企业争创国家、省级质量奖,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5万元;对首次获得四川省天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
《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1〕6号)
【执行期限】
(七)培育“雅安造”品牌
鼓励和支持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对符合要求的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奖补,并向上争取项目扶持资金。对符合我市重点发展方向的制造业企业,减半收取入驻前三年标准厂房租金和管理费用,对当年入驻并且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免收当年租金和管理费用。加强园区道路、供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设施建设,加快商业、住宅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支持锂电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促进企业上档升级。安排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对锂电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奖补。
用好用活《雅安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激励政策(试行)》(雅府发〔2019〕14号),围绕产业链招商,大力推进精准招商,着力在现代纺织、锂电新材料、汽车(新能源)及零部件、先进有色金属材料、矿物功能材料、新型建材等领域招引一批优势产业项目,对新引进的制造业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世界500强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的,由受益财政按不高于项目开工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工业项目按1‰-2‰给予一次性奖励。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专项扶持。
【政策内容】
自2021年4月4日
(六)鼓励企业数字化赋能
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执行期限】
【执行期限】
【执行期限】
培育数据存储、数据计算、数据应用、数据交易、数智制造、数据人才培训六条产业链,创建国家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拓展应用场景,重点布局游戏动漫影视渲染、5G+边缘计算、区块链、信创示范、智慧应急等应用,构建“雅安存储计算、成渝应用交易、全国运用推广”的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总额每上一个1000万元台阶的在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总额每增加100万元,给予1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来源:雅安日报】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22〕9号)
近年来,市经信局作为企业“娘家人”,不断从制度上、体制上创新,努力实现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策内容】
(三)支持企业技改扩能
持续实施“百企技改”工程,以钢铁及铁合金、石材、纺织、汽车及零部件等领域为重点,每年组织实施100个工业技改项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对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奖补。鼓励企业搭建创新平台,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运行良好的市级技术中心经评价后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政策内容】
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
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22〕9号)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落实直购电、富余电量、低谷弃水、电能替代等市场化交易政策,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保持雅安电价“洼地”优势。做好雅安境内天然气勘探开发协调服务,争取在雅安布置更多勘探钻井,保障雅安未来发展的天然气供给。加快天然气市场整合,建立统一、有序、规范、稳定的天然气交易市场。原则上每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工业用地面积不低于出让总规模的30%。